镇海炼化锂电池【镇海炼化基地二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锂电池【镇海炼化基地二期】框架协议招标(WZ20220801-3111-9296-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EPS配套用锂电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蓄电池 | 600.00 | 只 | 包1-锂电池 | ||||
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国家及地方质量监督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石化官网公布的有关结果为准。 3.1.7 投标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1.8 投标商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投标商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锂电池成套系统的生产或相关电源类产品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商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3.1.10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如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 AA-级及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11 投标的磷酸铁锂蓄电池组及其成套系统应取得国家认可机构(泰尔实验室、、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许昌开普实验室等)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第三方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必须提供清晰复印件。 (1)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必须包含蓄电池管理功能,至少应带有 CNAS 、CMA、ilac- MRA三个印章。要求至少提供1份100AH的报告。 (2)检测标准须依据GB/T36276-2018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YD/T2344.1-2011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T/CEC449-2021电力用磷酸铁锂电池直流电源技术规定,检测内容须包含充电均衡管理、放电管理、保护和报警功能等方面的电气性能测试、电磁兼容性能、BMS电池管理功能以及抗高温高湿、抗短路能力、抗过放电能力等安全性测试结果。 3.1.12 投标商必须是投标的锂电池成套系统的制造商,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厂区大门(带LOGO标志)、生产区域和收发货区域的实景彩色照片。(2)锂电池成套系统的生产及检验设备清单中所列主要设备照片,并提供激光自动焊生产线、电池模组充放电测试系统等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3)不接受贴牌产品。(4)所有照片带经纬度以证明其真实性、相关要求的符合性。 3.1.13 投标的锂电池成套系统采用性能良好、高质量、优质的磷酸铁锂单体电池。提供投标的锂电池成套系统采用的全部型号单体电池原制造厂委托的第三方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报告在有效期内。 3.1.14 投标的磷酸铁锂电池组国内具有3年以上的正式商用经验:要求提供与标的物一致的2019年1月1日之前至少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技术附件,并提供用户单位证明(含有效联系人电话)。由于使用环境和电气要求不同,电动汽车、通信电源等配套的其它供货业绩不予接纳。磷酸铁锂以外的其它锂材料电池业绩不予接纳。 3.1.15 投标商应提供出资比例组成或股权关系等有效文件,有这些情况将被否决: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或存在股权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同一家企业只允许一个产品品牌参与投标,并取得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 4.投标商应为投标的锂电池成套系统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进行投标。 3.1.16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在投标的技术文件中对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逐项按要求做出具体、详细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7日 8:00时至2022年7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8日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远程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7月2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 |||||
地 址: | 镇海炼化 | 地 址: | 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 | |||||
邮 编: | 315040 | 邮 编: | 315040 | |||||
联 系 人: | 唐军华 | 联 系 人: | 郝晨光 | |||||
电 话: | 0574-86445733 | 电 话: | 0574-27668385 | |||||
电子邮件: | tangjh.zhl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haocg@sinopec.com | |||||
2022年7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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