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开发区星湖城市广场二期商务楼20KV供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开发区星湖城市广场二期商务楼20KV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开发管(2015)96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开发区星湖城市广场二期商务楼20KV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开发区永旺路南、林翠路西;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6274.3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100万元 ;
2.1.4工期要求:2023年7月,竣工日期:2023年8月;总工期6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通电,具体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施工全过程由南通市供电公司监督管控,中标人负责通过南通市供电公司验收、送电、移交。
2.2招标范围:
2.2.1公变(办公楼)
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所有室外供电排管、电缆井及盖板的施工均不含于本工程):
①、外线接入工程:办公楼外部供电(市政)变电站(环网柜)至红线内开闭所的电缆施工;
②、红线内变配电房中的变配电工程:开闭所、配电房内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高低压柜、环网柜、直流电源柜、DTU柜、母线及母线槽采购及安装、智能辅助监控系统(含外部光纤、监控平台接入、智能锁、可视观察盖板等)、分体空调、除湿机、通风系统、变电所抄表信号放大、安全用具及柜体(含消防器材)、绝缘地毯、模拟屏等材料附件、系统调试检测、集水坑水泵、送电以及有关部门验收等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
③、红线内高低压电缆采购及敷设(表前):包括开闭所、配电房内的电缆敷设,开闭所至配电房、配电房至分支箱、分支箱至办公楼电表箱的电缆敷设,配电房至充电桩配电柜、充电桩配电柜至充电桩计量箱、充电桩计量箱至充电桩的电缆敷设等;
④、电缆分支箱的采购及安装(含接地)、办公楼、地下室及公共表箱采购、负控装置安装、电表及采集系统等安装,开闭所、配电房室外挂墙安装的电表箱及分支箱连接桥架含于本工程;
⑤、开闭所、配电房内附属工程,包括配电房环境监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缆敷设完成后进出户管封堵等。
⑥、红线内外供配电工程施工及办理相关手续可能涉及的费用及赔偿(包括不限于道路开挖及恢复、绿化搬迁及恢复、青苗补贴、群工等);
⑦、工程完工后的保护,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2.2.2专变(酒店)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的采购:变压器(含变电所计量设备等)、母线槽(含始(终)端箱、插接箱等)、高低压柜(含元器件、仪表等)、电线电缆、分体空调、除湿机、变电所抄表信号放大、安全用具及柜体(含消防器材)、绝缘地毯、模拟屏等材料附件、系统调试检测、送电以及有关部门验收等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等为保证本工程达到国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满足本工程最终使用的一切辅助设备、材料及安装、调试、送电。
2.2.3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6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中载明的合同总价为准)的公变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可以为预付款发票、分期结算发票或总决算发票)。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6 月 19 日至 2023年 7 月 4 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 月 4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1195567,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开发区宏兴路9号 | 地 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 A座801室 |
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人: | 桑晖、孙敏 |
电 话: | 0513-85921330 | 电 话: | 18912268977、18912268150 |
2023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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