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的委托,对电子烟检验检测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电子烟检验检测设备设施采购
2.2采购内容:电子烟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IPX4防(淋)水测试箱 | 1 | 台 |
2 | 防爆箱(带可编程直流电源) | 1 | 台 |
3 | 跌落试验机(带防爆功能) | 1 | 台 |
4 | 电子吸烟机(配温度测试仪) | 1 | 台 |
5 |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 | 台 |
6 | 微波消解仪(含赶酸器) | 1 | 套 |
7 | 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台 |
8 | 恒温恒湿箱 | 1 | 台 |
9 | 条码检测仪 | 1 | 台 |
10 | 恒温恒湿空调机组及电子烟其他配套设备设施 | 1 | 套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按招标人要求交货、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2.4交货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人员明细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对接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等相关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接受烟草系统对供应商管理的规定要求;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9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此项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8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原厂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到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2层开标一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9点30分;
6.2开标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2层开标一室。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网站》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小梅、李静、兰亚珍、李庆红、李新民
电 话:0351-7770718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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