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X X 公司:
我公司对除雪车产线新增液压系统装配、清洗、测试设备项目进行招标,特诚邀贵单位前来参加投标。如能应邀参加投标,请按如下事项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招标编号:YL3-2025-F0515-B
2、项目名称:柳州运力除雪车产线新增液压系统装配、清洗、测试设备项目
3、项目内容:液压系统装配、清洗、测试设备采购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和其他全部内容,以免出现差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限于2025年6月22日上午12:0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并交纳人民币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并在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公布招标结果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2递交地点: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05室党群工作部。
账户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江新兴支行
银行账号:2013 2401 0400 0157 1
6、开标时间及地点:初定于2025年6月22日下午14:00时整,在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办公楼309会议室举行开标会,方式为公司内部议标。
7、联系、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单 位: 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
邮 编: 545112
电 话: 0772-3269390
电子邮箱: zzbyunli@163.com
联系人/电话:王乐 1850772657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柳州运力除雪车产线新增液压系统装配、清洗、测试设备项目 |
2 | 招标内容(详细见第八章) | 项目内容 |
3 | 质量标准 | 通过招标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验收。 |
4 | 资格要求 | 详见投标须知条款2.2 |
5 | 资格审查 | 详见投标须知条款2.2 |
6 | 报价方式(含税价) | 根据招标内容进行报价 |
7 | 投标有效期 | 15天 |
8 | 担保 |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9 | 领取招标文件 | 以纸质版文件或电子文件签收 |
10 | 现场勘察 | 投标方由招标方派员陪同,地点: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厂区内 |
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2日12:00截止 |
1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05党群工作部 |
13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投标后,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14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2日14:00时 |
15 | 开标方式 | 密封及无序开标 |
16 | 评标人员 | 招标方 |
2、投标须知条款
2.1甲方:招标方,即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投标方
2.2投标相关资质投标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及其它能证明投标人实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文件按顺序装订。
2.3投标方需提供相关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工艺方案及人员组织方案。
2.4本次招标项目为:柳州运力除雪车产线新增液压系统装配、清洗、测试设备项目。
2.5 投标报价:需根据第九章附件进行详细报价(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13%。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价格应调整为:合同价÷1.13*实时税率)。
3、费用结算
3.1支付方式:甲方以半年期电子承兑汇票或现款支付相应款项;现款支付时,在合同价的基础上下降2.5%。
3.2支付进度:
3.2.1合同生效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次月20日前支付;
3.2.2设备全部到齐无质量问题,经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交合同总价款剩余未开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次月2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3.2.4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质量保质期内设备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相应扣除。
4、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招标方不退还投标方履约保证金。如按合同要求直至合同有效期服务结束后,双方无任何异议情况下,甲方在5~2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5、质量控制
5.1乙方必须根据中标施工的内容,并最终通过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相关要求的验收。对于需经过国家或相关行业检验的设备的安装,由乙方根据国家或相关行业的检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验收合格。
5.2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的质保期需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至少一年。
6、责任保障
6.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
(2)达到施工条件时,提前2天告知乙方进行施工。
6.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根据中标内容按照甲方通知时间组织施工,最终须通过甲方验收。
(2)对于需经过国家或相关行业检验的工程及设备,如乙方提供的资料或安装后设备的性能未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检验所规定的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6.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场地时需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自备并使用合格的安全设施及劳保用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4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付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开标
甲方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应熟知所投报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和技术特点等,以便在评标过程中进行答疑和澄清。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第四章 评标
由甲方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原则,采用综合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承诺,根据初步评审结果及综合评审评分细则所确定的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中标人。
1、综合评审评分细则
(满分100分,评审内容及赋分比例可根据具体项目进行调整。)
详见如下:
序号 | 评审内容(100分) | |
1 | 总报价 35分 | 1.1基准价计算方法: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5时,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0.97; 当5<n<10时,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0.97; 当n≥10时,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0.97。 1.2赋分方式: 投标人报价比基准价每高3%减1分,每低3%减0.5分,从满分扣起,扣完为止。 |
2 | 工艺水平及主要技术 参数 10分 | 2.1能提供证明其工艺水平及制造保障能力证明材料(如自有主要加工设备、若有外协配套厂家的相关资料等)的视其实际情况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2.2主要技术参数 所报材料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4-5分; 所报材料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所报材料的技术参数略低于(非重大偏差部分)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 |
3 | 配置方案 10分 | 能够提供最佳项目配置方案(满足设计参数前提下的主要配件、材料设计配置),系统设计方案完善且可行,符合本次项目实际情况,根据以上综合配置高低得1-10分。 |
4 | 产品质量及保证措施 5分 | 产品质量、性能稳定可靠,品牌市场认可度较高,使用寿命长且有完善的生产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的酌情得1-5分。 |
5 | 施工周期 10分 | 响应施工周期得6分,能提供详细的施工计划,并确保满足施工要求或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得1-4分。 |
6 | 类似业绩 10分 | 投标人每有一项类似业绩(近三年)得1分,最多得10分。 |
7 | 注册资本金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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