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铁塔(天津)科技创新中心研发项目通用仪器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5年中国铁塔(天津)科技创新中心研发项目通用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20250325-01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含射频功率仪、示波器、矢量微波信号发生器、可编程数字万用表、可编程直流电源、网络分析仪、频谱分析仪等设备;预算总金额为149.05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超过对应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见下表:
序号 | 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内容描述 | 数量 | 单价限价(万元/台,含税) | 总价限价(万元,含税) |
1 | 射频功率仪 | 1台 | 7.85 | 149.05 |
2 | 示波器 | 1台 | 4.44 | |
3 | 矢量微波信号发生器 | 1台 | 58.30 | |
4 | 可编程数字万用表 | 1台 | 0.68 | |
5 | 可编程直流电源 | 1台 | 0.62 | |
6 | 网络分析仪 | 1台 | 43.61 | |
7 | 频谱分析仪 | 1台 | 33.55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含射频功率仪、示波器、矢量微波信号发生器、可编程数字万用表、可编程直流电源、网络分析仪、频谱分析仪等设备;预算总金额为149.05万元(含税)。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第二日起3年。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质量或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同类产品(采购清单7类产品至少任意其一)销售业绩至少一个。
注:(1)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框架协议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签署页、金额页、标的页);如提供框架协议,还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合同业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业绩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协议内的有效订单/结算单累加金额为准。
(2)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同类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同类业绩,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3)业绩有效时间: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4)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5)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司】列入【同类】设备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须为参选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合法授权代理商。若参选人为制造商,须提供非代理商参选承诺函;若参选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授权证明文件须同时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单位公章)。
3.10本项目不允许
文章推荐: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动力源通信电源、电源及环境监控设备维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