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2024年中国联通海南陵水国际海缆登陆站新建工程外市电EPC总承包、招标编号:HN-HNLT-250400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海南陵水海缆登陆站外市电工程。为满足海南联通运营需要,拟对中国联通海南陵水海缆登陆站新建外部供电系统(含设备、安装、调试服务),以达到中国联通海南陵水海缆登陆站未来用电要求。
1.2 招标内容:1、10KV电力引入及变配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2、外市电线缆、高压环网柜、高压柜设备及配电线缆等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3、相关土建配套及辅材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其中: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为5000KVA;本期新安装10kV中压柜10台,新安装40AH直流电源柜2套,及配电房配套设施:配电设备接地、配电室安健环配置、配电室安保工器具配置等,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图纸。
1.3 招标依据:需求审批编号:NB42102503000102 ;立项审批编号:海南联通项目批[2024]390号。
1.4 项目类别: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1.5 项目类型:设计、施工
1.6 招标模式:单项招标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项目预算:4713604.00 元人民币(不含税)。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713604.00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计费117375.00元(不含税),建筑安装工程费4360549.00元(不含税),暂列金23568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 建设地点:海南省陵水县黎安片区黎安路B2201地块。
1.11 有关期限:
★工期:总工期为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为50日历天。
保修期:主要设备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具体明细详见《技术规范书》。
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并正常送电之日起36个月。
执行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
责任期:依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
1.12 ★质量:合格。未填写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1.13 承包方式:EPC。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注册要求:具备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未受限。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证照。
2.2 资质要求:
2.2.1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网址查询截图,查询截图信息应与证明文件信息一致)。
2.2.2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网址查询截图,查询截图信息应与证明文件信息一致)。
2.3 人员要求: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及2024年11月(含)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特殊情况提交说明文件(格式自拟)及有效的证明文件(如单位设立时间不足、人员新入职、离退休、转业等)。上述人员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同时承接项目的最大数量承接本项目。须出具承诺文件(见第六章中《人员承诺书》)。
2.3.1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网址查询截图,查询截图信息应与证明文件信息一致)(注册类资质须已在本单位完成注册)。
2.3.2 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部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网址查询截图,查询截图信息应与证明文件信息一致)(注册类资质须已在本单位完成注册)。
2.3.3 施工部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网址查询截图,查询截图信息应与证明文件信息一致)(注册类资质须已在本单位完成注册)。
2.3.4 设计部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住建系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网址查询截图,查询截图信息应与证明文件信息一致)(注册类资质须已在本单位完成注册)。
2.3.5 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网址查询截图,查询截图信息应与证明文件信息一致)(注册类资质须已在本单位完成注册)。
2.4 经营状况:未处于被接管、资产被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须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见第六章中《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
2.5 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且未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即: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6 其他要求:
2.6.1 本项目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可参考第六章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2.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 与本项目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6.4 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如可研、勘察、设计等(EPC除外);及为本项目提供监督、评价的单位,如监理、审计、评估等,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6.5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及海南省联通分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含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或个人(作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标。
2.6.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文件(见第六章中《联合体文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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