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
一、招标条件本人工智能赋能黄帝陵文化与中医康养产业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380.5 万元, 招标人为 黄陵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现状:
甲方现有IDC标准化机房,拥有标准的24V直流电源供电柜,和统一的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和标准化服务器机柜,具备本地大模型部署所需的服务器,以及安全的设备运行环境。
建设规模:
建设一套完整的黄帝陵文化数字资源管理系统,系统部署在本地现有的IDC机房,对黄帝陵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统一管理、维护、展示;系统接入多模态大模型技术,实现智能交互、本地内容智能检索,以及完善的后台管理功能;基于中医大模型,开发AI中医问诊功能,实现AI问诊服务、智能养生方案。
定制一套能代表黄帝陵文化的IP形象,配套中控交互系统(硬件服务器、软件系统)、55寸智能大屏一体(包括语音、视频采集设备)、IP形象嵌入到黄帝陵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实现智能检索、智能交互、AI中医问诊等功能入口。
对IP形象智能交互所需的大模型进行本地部署并开展训练服务。基于现有大模型部署的服务器,提供大模型部署、接入等服务。
打造一个集黄帝陵文化数字资源管理系统、智能交互、AI中医康养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智能平台。具体参数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人工智能赋能黄帝陵文化与中医康养产业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人工智能赋能黄帝陵文化与中医康养产业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人工智能赋能黄帝陵文化与中医康养产业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下: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五)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人工智能赋能黄帝陵文化与中医康养产业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且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公司社保账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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