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蓄电池设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蓄电池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之一。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技术,同步建设配套的光伏新能源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工建设,2026年机组投产发电。项目紧紧围绕智慧能源、节能环保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安全、智慧、绿色、高效、一流的区内示范、国内优质工程。
2.2计划工期: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确定。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3 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2台机组直流220V、机组直流110V蓄电池组及网控继电器室直流110V蓄电池组、输煤直流110V蓄电池组及附属设备,全厂范围的蓄电池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指导安装、配合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蓄电池生产制造企业排污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3 投标方供货的直流系统设备(直流电源及蓄电池)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成套直流系统装置(应同时包括220V和110V的直流屏)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含改造),且已投运1年以上业绩。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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