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函
按照管理要求,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计划已下达,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询比采购。有关内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东公司聊城作业区鲁皖二期聊城站电气系统提升改造等工程直流电源装置等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2.1 采购范围
具体采购清单详见供应链系统物资清单。
2.2 到货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潍坊市、德州市。
2.3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响应人资质要求
3.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4业绩要求:
3.4.1 响应人应提供近5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技术参数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2 关于高频开关电源业绩,供货商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的应用业绩应不少于5个系统,所推荐的产品应能满足近期容量和远期容量的需求。
3.5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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