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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公司2024年度配电箱、直流电源等物资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 2024-04-29

新能公司 2024年度配电箱、直流电源等物资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能公司 2024年度配电箱、直流电源等物资框架招标 (项目编号: CG-2024-026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 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 新能公司 2024年度配电箱、直流电源等物资框架招标

2.4项目编号:CG-2024-026

2.5 项目地点: 广东省 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 物资

2.7 项目类型: 框架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 划分情况:

段号

标段名称

预算 元)

调价物资 K值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入围家数

占标的物的比例( %)

备注

高压电缆分接箱

200

10%

1.80

2

60%


40%

户外综合配电箱

200

15%

1.80

2

60%


40%

直流电源柜(箱)

100

15%

1.00

2

60%


40%

10kV柱上真空断路器成套设备

100

10%

1.00

2

60%


40%

并网柜(箱)

200

10%

1.80

2

60%


40%

备注:

1)产品报价为含税价(13%增值税),含货物、包装、保险、运输及装卸(按合同指定地点)、负责联屏及调试、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3)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落地实际需求为准。

4)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分配原则:采用基础分配和订单分配相结合的模式。

基础分配:按标段(标的)预估采购金额的 50%平均分配给中标单位。分配时,按中标单位排名次序,依次顺序循环分配(第1个采购项目分配至排名第1的中标单位,第2个采购项目分配至排名第2的中标单位,以此类推),实际分配时,因不同的项目采购量不同,不同中标单位保底分配采购量可存在偏差,但本标段执行完毕,采购量最多与最少的中标单位之间采购量的偏差,不得超过20%。

订单分配:除基础分配外的剩余份额采用订单分配。招标方不确保中标单位的实际分配份额与上表一致,针对每一个项目,招标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货期满足程度、履约情况、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等,结合中标份额进行分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中标单位。

6)中标单位须提供符合图纸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当地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需在8小时内提出整改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后3天内完成整改,确保符合图纸、国家标准及当地验收规范。如经整改仍未符合要求,招标方有权单方取消订单合同。超过3次不按时完成整改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质保期满后,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用户进行资产移交工作。

8)限价清单详见附件。

3.2 标段 划分: 本项目设置五个标段,各入围两家,可以兼中。

3.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4 招标范围 :对新能公司 2024年度配电箱、直流电源等物资框架招标进行采购。

3.5 计划工期:

3. 5.1 .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 365个日历日。

2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 365个日历日。

3. 5.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认可自主确定将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采用以下方式处理:①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②依次由中标候选人递补,承接该部分份额;③重新组织招标。

3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 5.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 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 )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 )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3. 5.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上级单位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 5. 5).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本公司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中标单位自本公司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3. 5.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 )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 5. 7).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并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 5. 8).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3. 5. 9).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3 .6其他:

1)中标人需设立专人套价,如 收到 图纸 或询价函 后三天内不能完成套价,视为自愿放弃该项目的分配权限。超过 5 次不按时完成套价工作,招标方有权 核减中标单位 分配 额的 20%。如超过20 次,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 中标人不能以工程量小、技术要求高,未付清其它项目款项等理由拒绝执行分配的订单。如有发生上述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服务的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相关标的物的生产或销售等与采购物资相关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2

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5

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

投标人须是所投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且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3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书或者合同。同一生产厂家产品只能由唯一代理商或制造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多家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

4

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须具备所投标的物有效期内、网上可查、国家认可试验机构出具的的第三方试 (检)验报告或CQC证书(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报告关键页,高压产品及变压器试验报告需8年内出具)。

6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04 29 1 7 0 0分00秒 202 4 05 07 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ecsg.com.cn) 按时购买 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如有) 。(电子版 招标 文件下载路径:购标管理 -文件下载)。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如下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及注意事项

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通过 (公对公) 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 领购 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如下信息: CG-2024-026 + 标段号(如有) +招标文件工本费

2)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 领购 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 ( 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 )。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文件而影响投标 )。

为不影响招标文件工本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3)同一投标单位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可一并缴交招标文件工本费。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合并支付。

4)投标人在平台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 )招标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4001760301053004129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及CA办理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 :https://ecsg.com.cn),并购买供应商CA数字证书。注册审批通过后投标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招标文件,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4(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

注: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 3天完成此项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 4 04 29 1 7 0 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05 28 09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ecsg.com.cn)

6.3 投标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招标文件要求。

6.7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讨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 (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ecsg.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清远市高新开发区

业务联系人:程一帆 18024856829

技术联系人:何伟文 13828503824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桥北一路 163号内I楼首层

联系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0089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0763-3461785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 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 (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 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63-3461785

采购 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 代理机构: 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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