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船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邀请招标(第二批13项)
招标 结果公示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某船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邀请招标(第二批13项)组织邀请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2月27日依法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批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名单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审 排名 |
0040 | 某船风机采购项目(三次) | 青岛风机厂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江苏骥鑫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
0046 | 某船电站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 第一名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 第二名 | ||
0082 | 某船母子钟采购项目(二次) | 嘉兴市科讯电子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上海欧森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
0085 | 某船综合航海工作台采购项目(二次)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 | 第一名 |
中船航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名 | ||
0096 | 某船截流板采购项目 | 中舟海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 第二名 | ||
0100 | 某船信息发送设备采购项目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 | 第一名 |
北京华通时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
0103 | 某船直升机直流电源采购项目 | 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华中科技大学 | 第二名 | ||
0104 | 某船直升机接地装置采购项目 | 武汉海翼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中船海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
0106 | 某船便携式救生电台采购项目 | 苏州市江海通讯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江苏远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
0107 | 某船北斗卫星示位标采购项目 | 苏州市江海通讯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江苏远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
0108 | 某船9GHz应急无线电示位标采购项目 | 苏州市江海通讯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江苏远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
0109 | 某船通信记录设备采购项目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 第一名 |
上海美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
0110 | 某船电磁兼容管理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 | 第一名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 | 第二名 |
二、公示有效期
公示有效期为3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其他补充事项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招标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联系人:王献琛,联系电话:17812565887/13994295887。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4.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5.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质疑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方不是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限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7.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8.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9.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10.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四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188号
联系人:欧女士
电话:15917392823
招标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851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92145711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10层
联系人:王献琛
电话:17812565887/13994295887
邮 箱:guoxin.sx@163.com
文章推荐: